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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地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厅(委、局):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第10号令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社会力量设立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并报科学技术部备案”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备案材料

  请各厅(委、局)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0年4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办。各地方性社会力量设立奖项单独报送的文件不予接收。今后,各地社会力量设奖管理办法、新登记设立的社会力量奖项情况等如有变更,请及时报送我办。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办法。

  2.《地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名录》(附件1)。

  3.《地方性社会力量设奖登记备案表》(附件2)。

  4.负责地方社会力量设奖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3)。

  文件电子版请直接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电子版格式请到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下载。)。

  二、请认真按照《管理办法》第九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积极推进社会力量设立奖项的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设奖对区域科技创新和地方科技人才的激励作用。

感谢各单位对社会力量设奖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奖励处

  联 系 人:李小图

  联系电话:010-68598017 

  电子邮箱:lxt@mail.nosta.gov.cn

  传  真:010-6859805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附件:

  1.地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名录

  2.地方性社会力量设奖登记备案表

  3.地方社会力量设奖工作通信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四日

下载:关于报送地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有关情况的通知正文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