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介绍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三)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获奖人、获奖项目
						
						查看全部 + 
					
										
						
						2000年度
					
					
						
						2001年度
					
					
						
						2002年度
					
					
						
						2003年度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